科技部公布《“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

时间:2022-11-11来源 : 中国网园区作者 : 佚名

11月9日,科技部公布《“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国家高新区迈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按照创新引领、改革驱动、开放协同、绿色智能、特色发展的原则,做高位势、做强存量、做大增量,进一步优化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发展布局,强化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国家高新区数量达到220家左右,园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5%,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7.8%,出口总额占全国外贸出口的30%,率先成为支撑科技自立自强的创新高地、更具有吸引力的人才高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高地、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开放高地、制度与政策创新的改革高地。并实现东部大部分地级市和中西部重要地级市基本覆盖。适度增加国家自创区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国家高新区资源打造国家自创区,在更高层次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

《规划》指出,国家高新区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不断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集聚高端科教资源,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以此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强化创新功能、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线,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全面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完成目标,《规划》提出了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汇聚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促进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强化区域协同与辐射带动、深化园区开放合作、提升创新治理水平等提出九项重要任务。

《规划》支持国家高新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建立完善各类人才支持培养政策,构建精准化人才培育体系和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园区发展市场化人才服务机构,为人才提供多样化、专业化服务。

《规划》鼓励国家高新区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因园施策,聚焦特色主导产业,引导国家高新区推动数字技术和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园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培育壮大战略产业新引擎。支持园区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部署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园区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兴数字产业,打造优势数字产业集群。支持产业跨界融合,开展前沿科技、硬科技创业,加速形成若干未来产业。

《规划》明确支持国家高新区瞄准产业链重点环节、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和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代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科技领军和世界一流企业。加快产学研合作,搭建创新研究平台,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培育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规划》要求推进创新创业纵深发展,推动国家高新区实施高水平科技创业促进行动,培育一批具有标杆效应和高成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建设高质量孵化载体。强化金融对科技产业的支撑作用,推动国家高新区实施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行动,实现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并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规划》强调加快落实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行动,探索和形成科技创新引领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引导企业建设绿色技术验证中心、绿色技术创新中心、绿色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谋划建设低碳产业专业园,培育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绿色产业集群,培育绿色领军企业,建设低碳产业园区。并要求全面深化国家高新区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优势突出的园区实施数字园区建设行动,提升发展质量和服务能力。

《规划》指出,强化区域协同与辐射带动。深入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推动国家高新区实施跨区域园区合作行动,有力支撑东西合作、南北互动,特别是发达地区与特殊类型地区的跨区域合作。支持园区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省级高新区或各类工业园区,打造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构建区域创新增长极,支撑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规划》对深化园区开放合作,共建国际科技合作园区,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以及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创新治理水平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园区投稿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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