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发挥联动机制推动全区住宅区(建筑物)地名命名工作规范开展

时间:2022-11-01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张军

今年以来,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立足实际、积极作为,健全机制、规范程序,从源头把关做好新建住宅区(建筑物)命名审批工作。

部门协同,建立联审机制。立足地名管理服务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地名管理联动联审机制,对新建住宅区(建筑物)命名程序和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发挥部门协管作用,共商共研共同决策,减少地名命名、更名的片面性盲目性,从源头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关,牢牢掌握地名命名、更名的主动权。

坚持制度,明晰政策规范。高新区严格执行新《地名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地名命名、更名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专家咨询、听证论证、社会公示等制度,同时对每一个申报的住宅区(建筑物)名称第一时间向任城区、兖州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等周边城区进行函告和会商,杜绝新批地名出现重名现象,待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后及时向市地名办进行备案和社会公布。

关口前移,严格审批程序。坚持关口前移,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对接,所有新建住宅区(建筑物)立项规划审批前,项目开发单位须向局民政处(区地名办)提出小区名称申请作为前置条件,未取得局民政处(区地名办)审核同意和管委会批复的小区名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经济发展局等职能部门不予立项规划审批,从源头杜绝了新建住宅区(建筑物)命名不一致不规范等问题。

从2020年初至2022年9月底,局民政处(区地名办)累计审核审批新建住宅区(建筑物)37处,对每一处住宅区(建筑物)地名申报,都进行实地勘察,主动服务,履职尽责,杜绝“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问题出现,推进地名管理服务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管理服务能力有了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董天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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