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出台奖扶政策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时间:2022-09-23来源 : 人民网作者 : 余乃鎏 管轩 刘清

应用示范奖励,单家企业(包含其关联企业)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为300万元;符合条件的高成长企业,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在文化科技领域取得高质量发展的,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对当年度参与“政府项目采购”的企业,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200万元……

9月21日,新出台的《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施行,有效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主要从鼓励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加快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等三个方面,着力以“真金白银”等奖励、扶持方式,推动厦门火炬高新区数字经济发展。

厦门火炬高新区力推数字经济发展。图为厦门软件园(三期)。刘剑颖 摄

根据《措施》,在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厦门火炬高新区主要设置了四个奖励举措:一是应用示范奖励,对当年度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智能网联、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新基建、开源芯片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相关示范项目的火炬高新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但单家企业(包含其关联企业)每年获得奖励总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二是高质量发展奖励,对当年度入选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综合竞争力”百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的企业,福建省“互联网企业50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五十强”“文化企业十强”榜单的企业,以及入选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按“晋级补差”原则,国家级给予50万元,省、市级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但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本项奖励;三是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奖励,即对首次获批省级或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本项奖励,但该条款可与省、市级政策叠加享受;四是鼓励孵化高成长企业,即对当年度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下、企业员工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80%及以上的企业,按其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享受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在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方面,厦门火炬高新区也通过一系列实招举措以达成实效。例如,支持建设中国软件名园,即面向智慧警务、智慧海洋、智慧法院、轨道交通和智慧医疗领域,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信息技术服务销售奖励,额度为当年度通过验收的软件产品或信息技术服务实际到账金额的5%;支持文化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即鼓励辖区企业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动漫、影视作品的研发创作和运营管理,支持基础工具软件的研发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搭建,其中,对实际开展游戏运营以及动画、电影发行业务的园区企业,按其运营的游戏、发行的动画和电影在当年度取得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对于参与过当年度上映动画、电影的制作公司,按其制作费的1%给予奖励,但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鼓励参与采购项目,即对园区企业当年度参与“政府项目采购”的,根据单个采购合同金额进行分档并予以差别比例奖励,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1000万元以上3000(含)万元以下的、100万元以上1000(含)万元以下的,分别按合同金额的2%、3%、4%给予奖励,若企业参与国家级项目采购,给予合同金额2%的额外叠加奖励,但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实施股权转让奖励,对投资园区数字经济的企业或其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权转让净收益给予奖励:对于当年度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收益8000万元(含)以上、个人股权转让收益25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其股权转让收益的1.2%和1%给予奖励,但企业和个人奖励所得不超过2022年度对厦门火炬高新区经济贡献的95%。

在加快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措施》规定,根据市级相关政策给予1:1配套奖励,以加快建设厦门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行业和龙头企业,实现扩大数字服务出口规模;着力打造数字服务出口支撑平台,鼓励企业向“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等国际市场推广中国技术、标准和产品,并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所发生的法律、会计、人才、知识产权、金融等费用,通过火炬创新券服务给予支持。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措施》旨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稳经济”“促数字经济发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住经济大盘,充分发挥厦门火炬高新区数字资源、数字技术等优势,以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为重点,加快推进火炬高新区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助使数字经济成为推动高新区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助力厦门高质量发展超越。

(责任编辑:园区投稿01)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