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加快创新高地建设

时间:2021-12-27来源 : 科技日报作者 : 刘冬梅 陈 钰 韩佳伟 玄兆辉

原标题:面向国家新发展要求加快中西部创新高地建设

我国中西部地区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面积占全国的82%,人口占53.7%,但地区生产总值合计仅占全国的43%。面向国家新发展阶段要求,推动中西部地区创新高地建设,对于国家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打造创新高地“动力源、主引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国中西部地区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面积占全国的82%,人口占53.7%,但地区生产总值合计仅占全国的43%。面向国家新发展阶段要求,推动中西部地区创新高地建设,对于国家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的内在需求

中西部发展水平落后不利于畅通国内大循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中西部差距不断拉大。进入21世纪,随着一系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开始发力,但发展不平衡问题仍十分突出。2019年,中西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东部的66.0%和60.7%,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和“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区均位于中西部,成为我国国内市场进一步壮大以及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制约因素。

中西部创新能力不足无法有效缩小区域差距。新时期,依靠创新驱动是实现区域发展起飞、缩小区域差距的根本之道。但目前中西部整体科技创新能力仍显不足。《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0》对全国31个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排名结果显示,中部6省中有4个省份排在15位之后,西部12个省份中有8个排在23位之后。与东部相比,受经济发展条件、创新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中西部在吸引创新资源方面处于弱势。

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发挥中西部创新高地的引领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的国际形势给全球经济带来巨大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仅靠国际大循环不足以支撑我国高质量发展需求。这必然要求建设中西部创新高地,发挥其引领支撑作用。一方面,建设中西部创新高地是形成有效国内市场、畅通内循环的必要之举。作为战略腹地,中西部是我国产业链延伸的新空间,创新高地建设将增强内陆消费能力和我国经济发展韧性。另一方面,建设中西部创新高地也是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必然选择。中西部是国家面向中亚、东南亚和中东欧开放的前沿,创新高地建设将提升区域创新协同能力,推动我国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融入全球创新体系。

中西部科技创新中心的布局选择

我国省域之间和省域内部创新资源布局差异巨大,根据科技创新相关的指标分析,中西部地区的武汉、成渝、西安三个地区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可以辐射带动中部、西南和西北三大创新城市群,支撑中西部地区的崛起。

一是建设中部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以武汉市为核心,长沙和南昌为协同副中心,以宜昌、黄石、荆门、孝感和鄂州为核心腹地的科技创新城市群。首先,武汉高校综合实力紧随北京和上海,科学研究、技术研发能力引领中西部,有“中国光谷”之称的武汉东湖高新区已具备全国影响力。其次,武汉与同处中部的长沙和南昌科技基础良好。建设中部科创中心能够有效支撑中部崛起,促进中部地区一体化。第三,武汉周边主要城市能成为其创新高地建设的有效支撑。其中,宜昌研究和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达2.07%,高新技术企业有428家。黄石、荆门和孝感R&D经费投入强度在1.8%左右,鄂州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件,高于国家总体水平。

二是建设西南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以重庆和四川成都双城为核心,以德阳、绵阳为主要节点的西南创新城市群。首先,成都和重庆是我国西南地区科教资源的集聚地。国家已确定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科技创新中心。成渝一体化将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其次,四川绵阳和德阳等城市是我国重要的科技研发基地,可以有力支撑成渝创新高地原创能力的提升。第三,以成渝为核心的创新高地建设能成为“一带一路”倡议、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建设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要支撑。

三是建设西北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以西安为核心,以咸阳和宝鸡为周边腹地的科技创新城市群。首先,西安是我国西北地区科教资源的集聚地,R&D经费投入强度和R&D从业人员在西部遥遥领先。其次,咸阳和宝鸡等城市的融入能进一步释放西安科技创新市场活力,通过西咸一体化,以及宝鸡和杨凌高新区(示范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助力西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第三,以西安为核心的创新高地建设能有力支撑“一带一路”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地实施。

完善政策体系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总体来看,中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已有一定的基础,但相比国家新时期的战略需求而言,其创新实力和效能都还有待加强。未来,应更加突出“有为政府”的作用,加快中西部特色创新高地的培育;更充分发挥“有效市场”机制的作用,提升中西部科技创新活力;中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应更深度融入国家相关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提升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效益。为此,应完善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体系。

一是制定实施中西部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方案。借鉴北京、上海和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中心建设的经验,制定并发布国家支持武汉、西安和成渝地区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方案,明确武汉、西安和成渝地区在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发展中的定位。完善中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和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联系,进一步优化提升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区域布局。

二是强化在中西部科技创新中心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推动成渝、武汉和西安国家综合科学中心建设。加大对武汉、西安和成渝地区重点高校“双一流”建设的支持。研究推动更多大科学装置等落地中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中西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建设。统筹部署次中心城市科技创新力量,快速提升中西部城市群的科技创新竞争力。

三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发展机遇,提升中西部科技创新中心的数字经济竞争力。新一轮信息革命为中西部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带来机遇,中西部地区应规划实施数字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发展,充分释放数字技术降成本、提效率、优服务的巨大潜力,助推产业结构的快速转型升级。

四是对接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释放中西部科技创新中心新时代的开放创新红利。中西部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以及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多个重大战略的落脚点和支撑点。中西部创新高地建设要全面对接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利用多重战略的“叠加效应”,通过部省工作会商、省际发展协商等机制,对内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的互联互动,对外构建新时期中欧、中俄、中国—中东欧国际创新合作示范区,拓展国际大循环。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责任编辑:王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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