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出台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

时间:2021-12-22来源 : 中国网园区作者 : 李璐

为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投资建设全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规范有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动力,继续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指出,随着改革的推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凸显,一些政策界限不够清晰,有关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相关改革的协同性有待增强,投资审批“一网通办”还需持续深化,这些问题制约了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意见》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和简化投资审核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推动出台政府投资地方性法规制度,细化本地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法定职责、程序和机制,为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投资审批事项管理,对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增或变相增设审批环节,对涉及新增或以“服务”“登记”等名义变相增设投资审批环节的,要严格把关。要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对列入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意见》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和优化投资审批程序。要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要创新投资在线平台建设应用,要不断拓展投资在线平台应用领域,研究加强与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共享,推动解决企业和金融机构融资对接难题,同时总结推广浙江、北京、山西等地在相关领域改革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投资审批活动,落实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从源头上提高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强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切实防范“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违规政府投资项目盲目上马,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协调服务,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此外,《意见》还从健全投资执法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增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的协同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监督管理做出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王凤臣)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