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国家重点专项第一批申报指南公布

时间:2021-11-11来源 : 中国网园区作者 : 任威蓉

近日,为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学技术部发布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提出要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

申报资格要求明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并且团队成员需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同时要求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具体申报方式是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申报单位需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责任编辑:任威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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