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时间:2021-10-28来源 : 中国网园区作者 : 董天昕

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本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明确了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根据《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针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坚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的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提出将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探索建立水能资源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确定核电站布局和开发时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平稳建设节奏,要实行最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持续提升核安全监管能力,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制定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促进抽水蓄能发展的政策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工业是产生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国整体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对于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要推动有色金属、钢铁、建材和石化化工四大行业碳达峰。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于“两高”项目,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

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中,《方案》提出要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争取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中,要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国家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

在政策保障方面,《通知》明确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本《方案》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符合我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彰显了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使命担当。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使《方案》得到贯彻落实,要加强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

(责任编辑:董天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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